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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5年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检查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5-06-25 09:44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


各区市、经区、临港区应急管理局,各消防救援机构

根据省应急厅《关于开展2025年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检查的通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2025年重点工作安排,结合重大危险源消地协作工作要求,定于6月至8月开展2025年全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检查。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取得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经营(储存)许可、安全使用许可的重大危险源企业以及其他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化工企业

二、时间安排

6月开始至8月底完成。6月底前完成企业自查7完成市级核查8,区市对企业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复核,做好省级抽查迎检准备。应急管理部、国家消防救援局将适时开展部级督导。

三、检查内容

对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细则(试行)》《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2025年修订版)》《工业气体充装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试行)》《危险化学品仓库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试行)》,聚焦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安全风险研判和承诺公告制度、特殊作业管理、报警管理、违章操作整治、从业人员资质达标、承包商管理、非法调和生产储存汽柴油等方面,排查治理屡查屡犯问题,强化督导培训,提升工作质量。

四、工作要求

(一)落实涉企行政检查要求。各区市要将重大危险源企业核查工作与“双随机、一公开”检查、跨部门综合监管工作统筹开展,与“审计式”诊断服务、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夏季汛期现场督导有机结合,科学合理开展工作。另外,要将企业自查、市级核查、“审计式”诊断服务、危险化学品领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发现问题整改情况进行统筹核查,确保问题隐患整改落实到位,保障工作实效。

(二)做好信息化系统应用。各区市要坚持线上线下融合,做好危险化学品风险监测预警系统、经营安全监管系统应用,组织企业及时将自查、市级核查、省级抽查情况录入有关系统,重点关注企业是否按照时限落实问题整改要求,规范做好隐患确认录入、整改销号工作。针对自查、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要及时将有关情况录入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系统,严格落实挂牌督办工作要求。

(三)强化指导服务意识。各区市要将标准文件宣贯培训与督导检查工作相结合,针对实际问题做好《山东省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工作手册》等文件培训宣贯,指导企业认真落实隐患整改和自查工作要求,进一步提升企业安全管理水平和一线员工能力素质。

(四)严格执法处罚。各区市要强化检查结果应用,对问题突出拒不整改、存在重大风险隐患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要交由执法机构依法严肃查处,工作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和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加强宣传曝光营造良好氛围。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威海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56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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