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威海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4年专项督查核查工作方案》的通知 |
||||
|
||||
各区市、经区、临港区应急管理局,各消防救援机构: 为持续强化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管控,盯紧看牢重大危险源,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根据省应急厅《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4年专项督查核查工作方案》和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安排,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制定了《威海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4年专项督查核查工作方案》,现印发你们,请结合辖区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威海市消防救援支队 2024年5月30日 威海市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4年专项督查核查工作方案
根据省应急厅《全省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2024年专项督查核查工作方案》和我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暨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年工作安排,决定开展2024年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专项督查核查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 (一)工作目标。通过专项督查核查,确保实现“四个100%”(重大危险源企业对标自查率100%,市级交叉检查覆盖率100%,重大危险源企业和重大危险源单元覆盖率100%,问题隐患整改率100%),基本消除重大隐患,进一步完善常态化安全管控制度体系,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二)时间安排。从5月开始至9月底完成。按照前期工作部署,5月底前,完成企业自查;6月至7月,完成区市复核和市级交叉检查,做好省级抽查迎检准备;9月底前,完成主要问题隐患督办整治。 二、督查范围及重点内容 (一)督查范围。全市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经营(带储存)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从事生产的化工、医药企业。 (二)重点内容。严格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督导工作指南》开展督查检查。 1.企业自查,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落实情况、消防安全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管和消防安全年度重点工作落实情况、隐患问题整改和举一反三情况等。其中: (1)重大危险源企业(包括带有储存设施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不包括石油库、石油储备库),按照《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专项检查细则(试行)》,对每一处重大危险源生产单元和储存单元逐一自查,确定风险等级,制定整改措施实施整改。 (2)石油库、石油储备库,采用《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细则(试行)》开展自查,确定企业风险等级并实施整改。 2.区市复核,企业自查开展情况,指导企业将自查发现问题线上录入情况等。 3.市级交叉检查,企业开展自查自改的质量、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落实情况、《重大危险源安全评估报告》措施建议的落实情况、线上录入问题隐患并实施整改闭环管理的情况等。 4.省级抽查,督查检查工作开展情况、“消地协作”机制落实情况、企业自查自改质量及市级执法情况、线上录入问题隐患并实施整改闭环管理的情况、宣传曝光情况等。 三、组织实施 采取企业自查、区市复核、市级交叉检查、省级抽查的方式开展。 (一)企业对标自查。按照前期工作部署,5月底前,严格落实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由主要负责人带队,组织技术负责人、操作负责人等有关人员参加,自身专业力量不足的要聘请专家或第三方服务机构参与,分别对照相关标准要求,认真开展诊断自查,并将自查情况对应录入风险监测预警系统。 (二)区市复核。6月起,区市应急管理部门会同消防救援机构要结合日常督导检查工作,对辖区内重大危险源企业自查情况开展复核,必要时可聘请专家,确保企业自查自改落到实处。 (三)市级交叉检查。6月至7月,根据省应急管理厅工作安排,市应急局、消防救援支队将配合做好市级交叉检查迎检准备工作。 (四)省级抽查。7月底前,省应急管理厅将会同省消防救援总队成立联合检查组,按照重大危险源企业数不低于5%、重大危险源数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抽查。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区市应急管理部门和消防救援机构要切实提高认识,将本次检查督导作为推进落实全市化工和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防范化解危险化学品重大安全风险的重点措施,持续深化“消地协作”工作机制,进一步加强联合会商、联合检查督导、信息共享、应急联动、联合培训宣传,切实形成工作合力,全力抓好落实。 (二)深化系统应用。坚持线上线下融合,深化应用双重预防机制数字化系统,规范做好隐患确认录入、整改销号工作。要加强风险动态研判,落实线上抽查巡查,报警预警信息处置反馈等机制,推动实现关口前移。要严格履行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制,以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数字化运行为抓手,细化履职任务要求,加强考核评估,推动包保责任人切实履职。 (三)坚持问题导向。要加强安全风险研判,重点关注近期化工市场不稳定可能导致的安全投入降低、人员波动、检维修作业增多的安全风险,全面深入排查隐患问题。要深刻吸取国内外典型事故教训,聚焦重点环节和关键部位,突出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动火等特殊作业安全和检维修作业安全,加强异常工况安全风险管控,融合推进老旧装置设备安全分类整治、液化烃储罐区、可燃液体常压储罐区和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防控等工作。要结合季节性安全风险特点,强化设备设施防雷防静电等风险防控措施落实,有效防范遏制事故发生。 (四)严格执法处罚。要用好应急管理部《2024年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指导目录》,对按要求自查并及时整改的企业不予处罚,对未按要求自查、重大危险源安全包保责任人履职不力、主要负责人安全风险承诺公告与现场情况不符等行为,依法严肃查处。对工作中发现的典型经验做法和存在重大隐患的企业要加强宣传曝光、营造良好氛围。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