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八大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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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国家级开发区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根据《威海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2024-2026年)》,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制定了《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八大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现予以印发,请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威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 附件
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八大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
1.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 2.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地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 3.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 4.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 5.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 6.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 7.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 8.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
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教育培训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 一、重点行业领域全国统一培训。根据国家统一安排,采取“中央党校主课堂+各地区分课堂”同步的模式,组织对非煤矿山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二级三级医院消防安全责任人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题安全培训。(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全市涉有限空间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专题培训。5月底前,采取“主课堂+分课堂”的模式,综合运用集中视频授课、专家巡回宣讲、分级分行业领域培训等形式,对工贸、市政、燃气、建筑施工、农业农村、交通运输、危险化学品、水利、通信、电力、物业管理等重点行业领域涉有限空间作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专题安全培训,重点培训《安全生产法》《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指导手册》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制度文件。(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危化品企业主要负责人专题培训。根据上级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5月底前,组织化工和危险化学品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重点岗位人员进行集中轮训;10月底前,组织化工园区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专项培训,提高专业监管能力和水平。(市应急局牵头负责) 四、非煤矿山“五职矿长”专题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参加省委党校组织的非煤矿山企业“关键人”全覆盖培训,提高法治意识和安全素养。强化全市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组织专家对非煤矿山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五职”矿长等关键人员开展线上线下培训。(市应急局牵头负责) 五、其它重点行业领域。各区市、开发区及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结合实际,组织对全市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实施方案明确的其它重点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全覆盖安全教育培训。(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落地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
一、建立“两个清单”。8月底前,市有关部门、单位依据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分行业、分领域研究制定《重大事故隐患执法检查重点事项清单》。组织企业对标贯彻执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研究制定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重点排查事项清单》。(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印发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资料汇编。2月底前,组织各级各有关部门学习宣传省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编印的《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汇编》,并抓好贯彻落实。(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牵头负责) 三、制作专家解读视频。12月底前,针对危险化学品、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等高危行业、领域,市相关部门、单位要组织有关专家分行业、分领域围绕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制作第一批解读视频,通过政府部门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组织企业进行系统全面学习。(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推动企业“五个必学”。12月底前,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指导和督促企业将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纳入“开工第一课”、全员安全生产培训、“晨会”、安全生产警示教育、“安全生产月”必学内容,强化“视隐患为事故”的理念,提高重大事故隐患判定、辨识和排查能力。(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组织参加安全生产普法知识竞赛。6月底前,坚持以练代训、以赛促学,组织参加全省安全生产普法知识竞赛,广泛发动企业参与答题,切实提升企业人员法治意识和重大事故隐患判定实操技能。(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负责) 六、精心培育先进典型。12月底前,在全市选树培育不同行业、不同领域、不同规模的标杆企业,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班组长、危险岗位作业人员等安全生产关键人,利用微信公众号、抖音等形式进行以身说法,宣传推广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贯彻实施典型经验做法。(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七、与日常监管一体推进。市有关部门、单位要通过开展常态化监督检查、暗访检查、调查研究、政策咨询等工作,督促企业加强对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的学习贯彻实施,及时发现和改进问题,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重大事故隐患动态清零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企业自查自改。督促企业健全完善企业重大事故隐患自查自改常态化机制,对照本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或重点检查事项逐项进行排查,制定落实整治措施,并建立隐患问题台账和整改清单,留存备查。推动落实企业主要负责人自查自改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亲自组织实施重大事故隐患整改,每季度带队对本单位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情况至少开展1次检查(高危行业领域每月至少1次),完善并落实覆盖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公开作出重大事故隐患清零承诺,确保整改责任、措施、资金、时限、预案“五落实”。强化诊断检查,督促相关企业开展自我诊断和聘请第三方诊断,全面开展风险辨识,对照整治重点逐项逐设备进行隐患排查。严格执行重大事故隐患直报制度,督促企业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对于未开展排查、明明有问题却查不出或者查出后拒不整改等导致重大事故隐患长期存在的,参照事故调查处理,查清问题并依法依规严肃责任追究。(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加强隐患整改销号。负有安全监管职责有关部门建立审核把关销号机制,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紧盯不放,督促企业坚决整改落实到位,严禁以罚代管、罚而不管,严禁企业“带病”生产经营,确保重大事故隐患闭环整改到位。3月底前,对全市重大事故隐患专项排查整治2023行动排查发现重大事故隐患开展“回头看”。对于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解决的重大事故隐患,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积极协调,指导帮助生产经营单位消除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有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要组织本单位的技术人员和专家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治理情况进行评估。(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加强功能区风险隐患排查治理。推动各类功能区按照规定要求及时开展整体性安全风险评估,高危企业较多、风险较为突出的功能区常态化开展风险辨识和评估,落实风险管控措施。督促推动各区市和功能区落实职责边界清单,年内所有功能区全部设立或明确安全监管机构,按照标准要求配齐安全监管人员;全面加大执法力度,对高危生产经营单位至少开展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探索推进功能区安全生产规范化建设试点工作,推动功能区规范化建设,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模式。加快推动化工园区基础设施建设,完成园区封闭化管理。未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D级)的化工园区原则上不得扩区。(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加强风险评估评价。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类发展规划的安全风险评估会商机制,有效衔接国土空间规划和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成果等。严格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进一步明确相关内容和程序,从源头上预防新增交通拥堵点和安全隐患点。加强航道通航条件影响评价审核工作,完善桥梁、隧道设计安全风险评估制度。贯彻落实《山东省学校安全风险评估标准体系》。持续开展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排查和风险评估、油气储存企业安全风险评估。(市发展改革委、市教育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等分工负责) 五、加强源头防范管控。严格落实重点区域安全生产禁止和限制类产业目录,推动化工园区(专业化工园区)管理机构制定适应区域特点和地方实际的危险化学品“禁限控”目录。严格落实危化品领域相关安全准入条件,严格新设立企业和危化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批,逐步提高现有企业的安全生产条件。对2021年以来发证的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安全许可条件组织开展“回头看”,严格涉及硝化、过氧化、重氮化、氟化、氯化工艺的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审查。新建四等、五等尾矿库一律采用一次建坝方式。(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应急局等分工负责) 六、加强隐患督查督办。完善地方政府对于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对涉及多部门、区域性、问题原因复杂、整改难度大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由相关部门提请本级政府安委会进行挂牌督办。建立健全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重大事故隐患督办制度,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重大事故隐患,由监管责任部门向下级部门实行挂牌督办。发挥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职能作用,对本行业领域检查发现或经举报查实的重大事故隐患,指导相应成员单位予以挂牌督办,有关重大隐患可提请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挂牌督办。严格落实行业监管责任,加大对本系统、本行业领域专项排查整治情况的督查力度,对进展缓慢的及时采取函告、通报、约谈、曝光等措施,强化跟踪调度、闭环管理。突出用好暗访检查方式,强化跨部门联合检查、区市异地互查,对市级检查重大隐患一律挂牌督办。(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七、加强清零检查。核实前期报送重大事故隐患底数,核实过程中对企业信息判定存疑的,寻求相关专家和权威部门或机构帮助指导,确保底数清晰、数据准确、动态更新。督促指导区市、开发区开展清零检查,按照分类分级原则,重点采取“双随机一公开”“四不两直”等方式,组织业务骨干和行业专家,对照清零任务重点逐企逐设备逐项进行排查整治;结合本地本领域实际,精心挑选一批业务水平高、综合素质强的监管人员和安全生产专家队伍,按照时间节点倒排工期,督促企业扎实开展自查自改,分类分级进行全覆盖现场检查,确保查全、查真、查准、查深,保质保量、不折不扣按时完成清零任务。推动市有关行业主管部门结合监督检查计划,成立督查组对各区市、开发区重大事故隐患清零情况进行督查。(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八、加强事故调查追责问责。严格落实市县事故调查调度通报制度,逐步规范解决市县事故调查中存在的事故定性、事故原因分析、报告批复后对企业行政处罚和刑事追责落实等不到位的问题。完善失信联合惩戒制度,对存在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且符合纳入标准的企业,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建立健全安全监管执法责任倒查机制,对明显有问题却查不出来或查出后跟踪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问责。开展约谈通报,对工作推进不力的有关地区严肃指出存在的突出问题,情况严重的按规定予以问责处理。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将视情况对有关区市、开发区进行约谈,并在全市进行通报。(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安全科技支撑和工程治理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
一、聚焦事前预防,加快推动安全生产监管模式数字化转型。推进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技术与安全生产融合发展,持续加大危化品重大危险源、矿山、尾矿库、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水利、能源、消防、钢铁、粉尘涉爆、烟花爆竹、油气储存等行业领域安全风险监测预警系统建设应用和升级改造力度。严格落实《智慧工地建设技术标准》地方建设标准。年底前,建设完善危化品、矿山等高危企业安全生产电力监测分析系统;涉粉作业10人以上金属粉尘企业全部接入监测预警系统,建成工贸行业分级分类监管系统;开发完成重大风险岗位智能监管等功能。推进油气管道智能化建设。积极推广智能监控、智能巡检、泄漏检测等先进技术,高后果区智能视频监控安装率达到100%。加强建筑施工安全监管信息系统应用,完成建筑起重机械使用登记证书全面实现电子证照;实现消防审验审批线上申请、线上受理和审查。建成应用海洋与渔业综合管控和执法保障平台。推进全要素海上船舶交通管理系统建设,充分整合集成涉海单位数据信息和站点资源,强化海上交通动态感知。完善特种设备信用监管指标体系,实现特种设备企业分类分级精准监管;推广气瓶“阳光充装”和叉车智慧监管、电梯智慧维保新模式。(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威海海事局等分工负责) 二、聚焦落后工艺技术设备淘汰,加快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时更新先进适用技术装备推广及淘汰落后安全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目录,明确在用设备报废标准,加大危化品、矿山、尾矿库、工贸、烟花爆竹、建设施工、交通运输、燃气等行业领域淘汰更新力度。依法加快推进“小散乱”企业有序关闭、尾矿库闭库销号、老旧渔船更新改造、老旧化工生产装置改造提升、“大吨小标”货车违法违规行为、老旧长输油气管道改造治理。年底前,实现硝化工艺企业应用微通道、管式反应器,完成智能机器人等智能巡检拓展应用场景试点工作,落实老旧装置“一装置一策”整治方案;持续推动列入“闭库销号”一批尾矿库闭库销号。加快推进老旧渔业船舶更新改造,强化渔业船舶检验。开展变型拖拉机清理整治“回头看”,完成对牌证未收回的变型拖拉机不低于50%的复查核实。(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应急局等分工负责) 三、聚焦突出重大风险隐患,加快突破重要安全生产装备关键核心技术。加大安全生产科技项目攻关,大力推进“机械化换人、自动化减人”,提升矿山、危化品、烟花爆竹、军工、民爆、隧道施工等行业领域自动化、智能化水平。6月底前,完成硝化工艺装置全流程自动化改造工作。配合省工信厅梳理形成民爆行业省级安全检查发现主要问题清单。年底前,采深超过800米或者生产规模超过30万吨/年的地下非煤矿山全部实现机械化撬毛作业,并建立运行人员定位、监测监控、通信联络、压风自救和供水施救等系统;完成氟化、重氮化、氯化工艺装置全流程自动化改造。推进小型生产经营场所、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全面摸清家庭作坊、经营性自建房、老旧住宅小区等场所需安装早期火灾报警和灭火装置底数。根据国家标准修订情况,推进道路运输车辆主动安全装置安装应用。(市发展改革委、市科技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公安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分工负责) 四、聚焦痛点难点问题,加快推进重点工程治理。深入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水库除险加固、电梯安全筑底、应急逃生出口和消防车通道打通等工程治理行动。组织开展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6月底前,完成15座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项目主体工程及下闸蓄水验收。年底前,全面摸清需开展老旧场所消防设施升级改造底数,动态纠治锁闭安全出口、占堵疏散通道、外墙门窗设置栅栏等违法行为。所有化工园区均达到较低安全风险等级,化工园区全部实现封闭化管理并建成安全风险智能化管控平台;中小油气存储企业全面完成视频监控、气体检测、紧急切断“三个系统”配备投用。完成农村公路危桥改造14座;完成重要村道安保工程71公里。全部纳管新投入使用的电梯,确保电梯应急处置服务平台100%全覆盖。全面启动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验收违法违规专项治理,制定全市专项治理实施方案,指导各区市、开发区启动违法违规排查摸底。(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应急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分工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素质能力提升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
一、严格“三项岗位人员”培训考核。严格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装卸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运输单位等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以及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将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有关要求作为培训考核的重要内容。优化特种作业考试和许可管理,严格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加强电气焊作业等用工管理,严格遵守消防安全、生产安全等操作规程。12月底前,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出台各类特种作业考核标准,严格考核评分,对全市考试机构和考试管点进行一轮全覆盖条件复核。(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培训主体责任。结合各行业领域实际情况,全面细化完善生产经营单位各类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频次、内容、范围、时间等规定要求,健全教育培训效果督导检查机制,切实强化教育培训动态管理。明确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准入机制以及不符合安全条件要求的退出机制,提升从业人员整体能力水平。推动生产经营单位加强对外包外租等关联单位的安全生产指导、监督,将接受其作业指令的劳务派遣、灵活用工等人员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体系,严格安全培训和管理,切实提升有关从业人员的安全素质和能力。(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开展安全生产培训“走过场”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不培训、假培训、未持证、持假证等违法行为,确保安全培训取得实效,做到真训、真考、真会。推动安全生产培训机构标准化建设,修订完善安全培训机构基本条件和考核标准,对安全生产培训机构进行一轮全覆盖条件复核。探索建立“逢查必考”制度,在检查时通过随机抽考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车间主任、班组长、特种作业人员等关键岗位人员,检验企业安全生产培训效果,推动企业培训责任落实。3月部署开展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培训机构自查自改,属地部门督导检查、帮扶指导。6月组织开展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培训专项检查,9月组织开展培训机构专项督导检查,年底前清退一批不符合条件的机构。(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开展全员“大学习、大培训”专项行动。3月部署发动,组织各类生产经营单位结合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计划,发动员工自主学习,开展重点岗位轮训。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侧重于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要文件规定、安全生产管理知识及双重预防体系建设相关知识;从业人员重点学习安全规程标准、事故警示教育、岗位风险辨识和隐患排查、应急处置操作、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等岗位应知应会知识。9月组织重点行业领域企业主要负责人培训考试,检验培训学习成效。(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实施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实施重点企业工伤预防能力提升培训工程,对危险化学品、矿山、冶金、建材、建筑施工、交通运输、机械制造等行业重点企业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分管负责人、专职安全、职业健康管理人员和班组长(含车间主任、车队长)等三类重点人员开展专题培训。2月底前印发重点人员培训大纲,12月底前全面完成危险化学品企业各项培训任务、完成其它行业企业三年培训任务的60%。(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六、开展特种作业安全技术竞赛。根据省部署情况,立足以赛促学、以赛促教、以赛促训等形式,着力完善以企业岗位练兵和技术比武为基础、以行业企业和市级竞赛为主体,校内竞赛与校外竞赛相衔接的安全技术人才选拔体系。加强特种作业实操技术人才选拔,组织我市特种作业优秀选手参加全省特种作业安全技术竞赛。(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七、推动从业人员疏散逃生避险意识能力提升。推动生产经营单位认真编修综合预案、专项预案和现场方案,突出电气焊、有限空间、高处作业等重点危险作业,编制专项方案,落实先期处置措施。指导企业采取“不提前通知、不设定脚本、不预设场景、不预设地点”的“四不”方式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切实提高员工逃生避险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其中,每年至少组织开展1次疏散逃生演练(高危行业领域每半年至少1次),让全体从业人员熟知逃生通道、安全出口及应急处置要求,形成常态化机制。12月底前,推动企业“四不”演练占比达到40%。推动高危行业生产经营单位全面依法建设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队伍,满足安全风险防范和事故抢险救援需要。(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体系建设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
一、宣贯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用规范。根据省工作部署开展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通用规范宣贯,严格执行新标准。(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执行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根据省工作部署情况,组织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标准宣贯,严格执行新标准。(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严把定级评审关口。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定级评审程序》,建立“自评、申报、预评、现场评审、公示公告、整改落实”规范化程序要求,完善定级评审专家库,以企业现场管理为重点,严格定级现场评审。(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加强达标企业动态管理。加强标准化达标企业动态监督,定期对自评失实、分数偏高甚至弄虚作假的企业单位进行“回头看”。加强情况会商,综合年度执法检查、督导巡查、举报核查以及企业事故发生情况,对不符合达标条件的企业予以撤销并向社会公告,及时调整达标企业名录。(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安全生产精准执法和帮扶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
一、完善执法制度机制。11月底前,完善行政裁量权基准,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强化执法监督,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提高依法行政水平,避免违法裁量、随意裁量、同案异罚、宽严失度。12月底前,建立健全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执法统计、执法考评和典型案例报送制度,抓好以案说法、以案促改。(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强化精准监管执法。5月底前,制定重点行业领域执法标准,聚焦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清单化”监管执法。推进“互联网+执法”应用,探索实施非现场执法方式实现“远程+现场”执法,至少确定1个区市开展非现场执法试点,年底前指导试点区市至少办理1起非现场执法案例。(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开展专项执法。6月底前,完成外包施工单位情况摸底统计,对照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外包作业内容,开展重大事故隐患和外包施工专项执法,严查企业重大事故隐患,严惩外包作业“以包代管、包而不管”行为。10月底前,开展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有限空间作业、预防高处坠落专项执法,严防三类作业事故。密切安全生产行刑衔接,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开展执法队伍标准化建设试点。6月底前,启动执法队伍标准化创建和镇街委托、派驻执法试点,加强各级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装备配备,推动执法队伍规范化建设,夯实监管执法的前沿力量,充分发挥监管执法一线“哨兵”作用。(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开展市级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加强市级应急救援队伍规范化建设,聚焦森林防火、海上安全、建筑施工等重点领域,12月底前至少建成10支市级专业救援队伍,纳入全市统一的救援管理体系,并择优推荐申报省级队伍。指导企业采取“不提前通知、不设定脚本、不预设场景、不预设地点”的“四不”方式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占比达到40%。(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六、开展执法业务培训。12月底前,聚焦重点行业领域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和执法检查重点事项,采取形式多样的培训方式,对全市40%以上的安全监管执法人员开展集中执法业务培训,重点学习相关法律法规标准,扎实提高专业素养和法治素养,提高查处重大事故隐患能力,提升执法业务水平。(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七、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12月底前,市有关部门统筹建立安全生产专家库,完成新一轮市级应急管理专家遴选,充分利用外部专业力量提高执法检查质效,为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等提供专业化智力支持,缓解基层执法队伍专业能力不足问题。(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八、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选取执法工作“宽松软虚”、处罚条款落实不到位以及事故频发区市、开发区,运用“四不两直”、明查暗访、异地交叉执法等方式,开展执法帮扶,督促属地提升执法水平,提高执法效能。组织对高危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分级开展安全执法指导帮扶,提供安全咨询和整改指导服务,强化主动服务意识,提高整改落实效果,提升安全管理水平。(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九、加强安全生产社会共治立法保障。6月底前,结合《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办法》,扎实做好宣贯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工作的社会监督,强化安全生产举报监督管理,压实各级各部门职责,推动形成举报监管工作合力,发挥群防群治作用,助力安全生产治理模式向事前预防转型。(市应急局、市司法局负责) 十、健全安全生产举报工作体系。广泛宣传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政策,推动落实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发动社会公众和从业人员举报或报告生产经营单位存在的重大事故隐患和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建立覆盖各行业领域的安全生产举报渠道和奖励机制,落实奖励资金、完善保密制度。(市政府安委会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全民安全素质提升行动2024年工作计划
一、加强习近平关于应急管理重要论述宣传教育。利用电视、报纸、广播和新媒体等多种形式,结合“安全生产月”“防灾减灾日”、安全宣传“五进”等活动,深入宣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工作的重要论述,凝聚起全社会重视安全生产、关心支持安全生产的强大合力。加强与市级主流媒体和区市、开发区当地新闻媒体的协调联动,加强对学习经验做法及成效的宣传报道,营造浓厚学习氛围。(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二、开设专题专栏。在市级主流媒体和区市、开发区当地新闻媒体,以及政府官网、微信设置专题专栏。聚焦企业主体责任落实、重大事故隐患治理、安全生产监管执法等重点工作,及时报道三年行动部署安排、进展成效、亮点做法。加强新闻舆论监督,曝光反面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震慑安全生产领域违法犯罪行为,督促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三、做好重大信息发布。各级各部门通过举办新闻发布会、媒体见面会、新闻访谈等多种方式,及时发布三年行动工作部署、工作进展等权威信息,回应社会、回应群众关切的热点问题,加大社会面宣传发动,营造浓厚氛围。(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四、开展开工“第一课”活动。1月底,下发通知,指导各生产经营单位在春节后的第一个上班日,组织开工“第一课”;其他节假日或各种情况停产停工,在复工复产前有针对性组织开工“第一课”。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亲自授课。各级各部门要通过电视、广播、报纸、微信等新闻媒体全方位、多形式加强宣传发动,对企业的好经验、好做法进行宣传推广,营造浓厚氛围;要加强对本地区、本行业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开工“第一课”开展情况进行检查指导,要纳入督导检查和监管执法重要内容,全力抓好工作落实,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和主要负责人第一责任,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防范意识。(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五、开展“安全生产月”活动。聚焦“人人讲安全 个个会应急”活动主题和目标,结合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组织开展“安全宣传咨询日”“应急安全科普作品征集”等系列活动,扎实宣讲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应急管理的重要论述,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普及安全知识常识和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增强企业员工和社会公众安全意识。(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和各中央驻威企业、市管企业分工负责) 六、开展安全宣传“五进”活动。将安全教育纳入国民教育体系,利用微信、微博、抖音等新媒体平台,采用短视频、动漫、H5动画、大喇叭等灵活多样、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强化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科普知识公益宣传,普及与社会公众息息相关的生产生活安全知识和自救互救技能,组织各区市、市有关部门、单位参加全省安全生产普法知识竞赛,推动安全宣传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增强公众风险防范、安全应急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提高社会参与能力、全民安全素质和社会整体安全水平。(市政府安委会办公室牵头、市政府安委会相关成员单位分工负责) 七、开展“安康杯”竞赛和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等活动。持续开展“安康杯”竞赛和“查保促”等群众性安全生产活动,引导广大职工深入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应急技能知识和企业事故隐患内部举报奖励制度,提高职工安全防护能力和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理能力。扎实开展青年安全生产示范岗创建工作,以安全意识教育、安全技能提升、安全班组建设、安全管理监督等为着力点,激励引导广大职业青年在安全生产工作中充分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团市委、市总工会、市卫生健康委、市应急局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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