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3、4、5月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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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市人民政府安委会,国家级开发区安委会,市政府安委会各成员单位: 按照市政府工作部署安排,市政府安委办制定了《3、4、5月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现予以印发,请各级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威海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24年3月11日 3、4、5月份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安排,综合分析3、4、5月份生产安全事故发生规律,以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为主线,聚焦安全生产“顽瘴痼疾”,靶向用力,扎实开展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将防范遏制生产安全事故的关口前移到管控风险、整治隐患上来,聚焦安全生产“顽瘴痼疾”,集中时间、集中力量,突出抓好森林防火、道路交通、工贸等重点领域专项整治,统筹开展“六项”攻坚治理,深入基层、深入一线、深入企业和生产现场,严格执法检查,强化责任落实,加强安全生产风险管控和隐患排查整治,确保3、4、5月份事故总量持续下降,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事故发生,推动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 二、重点攻坚任务 (一)森林防火领域专项整治 1.抓牢重点时段、关键节点森林防灭火工作,对旅游风景区、人员活动密集区及墓地、进山路口等重要区域和地段死看死守,重点林区进山路口都要设置检查站,做好进山人员宣传管理、车辆检查、收缴火种等工作。对焚烧地边地堰、农作物秸秆、农业生产废弃物、焚香烧纸和游人在林区内吸烟、野炊、燃放可移动火源等重点火源实施靶向管控,严格执行视频监控、林区巡防、入山检查三道防线,坚持“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结合,做到巡护监管无死角。加强对林内经营人员、病虫害防疫施工人员、驻军实施重点管理,严查严禁林区内燃放烟花爆竹和焚烧各类祭祀用品行为。组织专业、半专业队伍靠前驻防、加大带装巡护密度和频次,对户外运动爱好者、驴友等特殊人群加强管理,严防因玩火、失火引发森林火灾。〔责任单位:市森防指办公室,森林防火工作专班,森防指各成员单位,各区市、开发区(以下均需各区市、开发区一一落实,不再单独列出)〕 2.坚持预防为主,加强宣传教育。防火重点镇街、村庄、国有林场内部和进山入林路口等宣传标语标牌必须进一步加密。森林防火重点镇、村大喇叭要全天循环播报森林防火相关内容,《禁火通告》和明白纸要发放张贴到林区住户、村民,着力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重点倡导文明祭祀,引导群众自觉摒弃祭祀陋习,依法严禁林区内焚烧纸钱香烛、燃放烟花爆竹等,尽全力消除森林火险隐患。倡导采用鲜花祭奠、植常青树等文明时尚、绿色安全的祭祀方式怀念逝者、寄托哀思。(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应急局、市教育局、市民政局、市广播电视台、市妇联、团市委) 3.充分运用“林长制”推动压实属地责任。各级林长要切实担负起林长职责,开展常态化巡林,切实以发现问题为导向,以解决问题为抓手,强化各项工作走深走实。充分发挥好村级林长、护林员熟悉掌握村情、民情、山情优势及便利条件,分片区不留死角的全面排查隐患,列出重点巡护区、巡护点,安排专人定时巡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置并上报,全力防范化解森林火灾重大风险。(责任单位:市林业局、市妇联) 4.加快推进森林防火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森林防火通道、重点区域引水上山工程、防火隔离带建设。推进固定防火检查站建设,提升森林防火标准。配备基础泵、串联泵和森林消防水车,提升以水灭火能力。配备摩托车,推广镇级森林管护队员摩托车带装巡逻机制。(责任单位:市林业局) (二)道路交通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1.持续开展重点车辆和驾驶人隐患动态“清零”行动,通过数据精准研判、路面精准管控、信息精准推送、强化宣传引导等方式,提升重点车辆检验率、报废率、违法处理率及重点驾驶人审验率、换证率、学习率。持续开展公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定期开展公路事故多发隐患点段和精细治理隐患点段排查整治,有效提升道路安全防护水平。持续强化重点交通违法高压严管,突出“两客一危一货”等重点车辆,加大路面执法管控力度,依法严查“三超一疲劳”、酒驾醉驾等易肇事肇祸交通违法行为。围绕实时路况播报、普及交通安全知识、曝光交通违法行为、服务群众出行等工作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警示活动。(责任单位:市交安委各成员单位) 2.督促道路运输企业进一步落实动态监控主体责任,加强和规范“两客一危”车辆动态监控,及时发现、提醒、制止驾驶人违法行为,确保运输安全。(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3.督促指导道路运输企业落实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和检验检测制度,严防车辆“带病”运行。进一步完善危险货物道路运输管理标准,推进运单电子化、“鲁运通行码”等手段应用,持续强化危险货物道路运输全链条安全协同监管。(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4.依法严查客车非法营运、客车超越许可运营、包车未持有效包车牌运行或未按备案路线运行、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地运行、脱离动态监控等,以及非法从事网约车经营等行为。(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 (三)工贸领域安全生产专项整治 彻底整治机械铸造企业金属冶炼活动、涉粉作业人数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等重点领域,开展前期专项整治问题隐患整改情况“回头看”,持续强化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确保机械铸造企业、涉粉作业人数10人以上粉尘涉爆企业重大隐患动态“清零”。(责任单位:市应急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 (四)“六项”攻坚治理 1.扎实开展违规电气焊作业和违规施工攻坚治理。根据职责分工,结合行业领域、地区特点,按照“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常态化持续深入开展排查检查,克服松懈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主动延伸监管覆盖面,全力消除监管死角盲区。对照三个方面20项重点整治内容持续发力,进一步细化检查重点,加大力度持续深入开展隐患排查及跟踪督促整改,形成工作闭环,确保监管质效。(责任单位: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2.扎实开展有限空间作业攻坚治理。压实各级各有关部门有限空间安全管理责任,积极推广动员培训、现场会诊、交流研讨、讲评反馈“四位一体”的有限空间专家指导服务模式,督促重点人员履职尽责,精准辨识有限空间及其作业风险,全面排查问题隐患,不断强化基础工作,推动有限空间安全管理水平整体提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生态环境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交通运输局、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海洋发展局、市商务局、市应急局、市国资委、市市场监管局、市供销社、市通信发展办) 3.扎实开展预防高处坠落攻坚治理。突出房屋建筑、市政、工贸、危险化学品、交通运输、水利、通信、电力、铁路、民航、物业管理等重点行业领域,结合实际,强化监管责任,着力补短板、强弱项,着力消除由于风险管控措施缺失或执行不到位而造成的高处作业事故隐患,防范遏制高处坠落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4.扎实开展企业外包施工攻坚治理。加强外包施工作业动态管理,组织专业力量,摸清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外包施工作业底数,更新管理台账,严防失控漏管。聚焦企业外包施工责任落实、现场管控、安全管理、源头治理等方面,开展起底式问题隐患排查,建立问题隐患台账,闭环抓好整改。强化严惩重罚、严督实导、严查细纠,及时发现并严肃查处企业外包施工作业违法违规问题,坚决整治安全监管执法“宽松软虚”,倒逼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责任单位:市政府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5.扎实开展商渔共治攻坚治理。深入开展提升海上安全治理水平三年行动,结合“春雷”专项执法等行动,持续对成山头“两制”和石岛东南水域开展联合巡航执法检查,严厉查处渔船超航区航行作业、禁锚禁渔区锚泊作业、AIS显示不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治理锚地、航道及公共航路内商渔船违规航行、停泊、作业等行为,维护海上通航环境清爽。认真开展防范商渔船碰撞安全警示教育活动,督促船东、船长严格遵守国际海上避碰规则,督促值班船员加强值班瞭望,及早采取防碰避碰措施,切实提高渔业从业人员防碰撞意识和素质,进一步防范碰撞事故发生。(责任单位:威海海事局、市海洋发展局、威海海警局) 6.扎实开展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攻坚治理。持续推进“九小场所”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发挥各级各类监管力量作用,全覆盖开展排查检查,落实“查、改、督、销”闭环机制,确保问题隐患按期销号整改。严肃查处各类妨碍安全疏散及灭火救援的行为。严厉打击在营业期间进行动火、明火作业等行为。抓实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提高扑救初起火灾能力和应急避险能力。规范化、常态化开展经营业主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演练,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切实提升九小场所消防安全水平。(责任单位:市消安委办公室,市消安委有关成员单位) 三、工作安排 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自即日起至2024年5月底结束。分三个阶段开展: (一)部署动员阶段(2024年3月12日前) 各级各部门要严格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部署,深入分析研判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顽瘴痼疾”,制定有针对性的整治措施,全面开展动员部署,扎实组织开展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百日攻坚”行动,抓具体、具体抓,确保取得扎实成效。 (二)集中攻坚阶段(2024年3月12日至5月中旬) 1.各级各部门要聚焦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重点任务,开展集中攻坚,有力破解难点、堵点,推动解决重点问题,确保安全稳定。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逐项制定整改方案,督促限期整改,实行闭环管理,做到“整改一处、销号一处”;对风险等级高、短时间不能消除的隐患,要严格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坚决防止事故发生。各负有安全监管执法职责的部门要严格开展安全生产集中执法检查,狠抓一批违法违规典型,并在主流媒体曝光,对发现的隐患,坚决采取处置措施,保证处罚到位、整改到位。 2.市直各部门要结合本行业领域实际,细化督查内容,组织安全生产领域专家和熟悉安全生产业务人员,成立督导检查组,下沉式开展督导检查,通过座谈交流、实地走访等方式,认真查找安全生产工作存在的问题不足,有针对性地强化安全防范工作措施,及时消除隐患、堵塞漏洞。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4年5月中旬至5月底) 各级各部门对本辖区、本行业领域问题隐患整改落实情况进行“回头看”,对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整改实施跟踪督办、闭环管理,建立有力有效抓落实的长效工作机制,巩固提升整治成效。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筹划部署。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把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作为当前重点任务抓牢抓实。各部门要按照“三个必须”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紧盯季节性风险、行业性隐患,迅速制定细化落实“百日攻坚”行动的实施方案,全覆盖、起底式开展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百日攻坚”行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负责同志要亲自协调、亲自调度,带头深入一线开展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二)严格执法检查,狠抓责任落实。各级各部门要聚焦生产安全事故高发、易发、多发的重点行业领域和监管环节,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形成高压态势,通过“百日攻坚”行动,真正做到治理一批重大安全隐患、依法严惩一批违法违规行为、关闭取缔一批违法违规和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企业、问责曝光一批责任措施不落实的单位和个人,倒逼安全生产责任落实。 (三)广泛宣传引导,营造浓厚氛围。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充分发挥主流媒体宣传优势,对行动中采取的创新做法、有力举措,要及时做好总结推广,发挥典型引领作用,对发生的各类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要采取适当形式进行警示曝光。要充分发挥各级工会、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安全专家作用,积极协助开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和风险防控,积极推行和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制度,拓宽举报奖励宣传渠道,鼓励社会公众和企业员工举报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舆论氛围。 请各级各部门将“百日攻坚”行动工作开展情况于6月5日前报市政府安委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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