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责任要求 | 对照检查要点 | 企业自查落实情况 | 部门现场检查要点 |
1 | 所有企业都必须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明确主要负责人、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等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 | □已制定完善的全员责任清单 □制定全员责任清单,但内容不全面 £未制定全员责任清单 | 重点检查是否制定全员责任清单,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体现本生产经营单位特点。 |
明确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生产经营负有全面领导责任的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以及其他主要决策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 £明确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未明确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 重点检查是否明确第一责任人责任,检查主要负责人日常履职情况。 |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总监的安全生产职责应符合《安全生产法》、《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等要求。 | £符合 £不符合 | 重点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是否符合任职要求;企业安全总监任命文件和相关部门关于该企业安全总监的备案文件;国有企业查部门委派文件;查安全总监工程师或注册安全工程师资格证书等,验证是否满足任职要求。 |
其他负责人、职能部门负责人、生产车间(区队)负责人、生产班组负责人、一般从业人员(包括劳务派遣人员、实习生等)的安全职责应符合企业岗位设置、岗位特点,应符合企业实际。 | £符合 £不符合 | 重点检查是否制定责任清单,是否符合本单位实际,体现岗位特点。 |
主要负责人及各岗位从业人员了解掌握自身安全生产职责。 | £主要负责人及各岗位从业人员均不了解掌握 £主要负责人不了解掌握 £其他岗位从业人员不了解掌握 £主要负责人及各岗位从业人员均了解掌握 | 对照企业责任清单,面谈主要负责人是否了解自身安全职责及具体履职的做法;询问不少于2名员工是否了解自身安全生产职责;并请不少于2名员工演示岗位安全生产职责落实做法。 |
建立本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和考核奖惩制度,定期组织考核奖惩。 考核结果作为从业人员职务调整、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 £无制度 £未定期组织考核 £组织考核,考核结果未作为从业人员职务调整、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已作为从业人员职务调整、收入分配等的重要依据 £主体责任落实存在虚化、弱化、外化等问题 | 检查相关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
2 | 安全投入到位 |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明确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标准、提取和使用的程序、职责及权限,落实责任,确保按规定提取和使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 | £未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已建立,但制度内容不全面 £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 | 检查相关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
企业应当加强安全生产费用管理,编制年度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算。 | £未编制年度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 £编制年度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计划,纳入企业财务预算 | 检查相关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
企业提取的安全生产费用从成本(费用)中列支并专项核算 | £专项核算,专款专用 £未专项核算,未专款专用 | 检查相关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
企业应足额提取安全生产费用,专项用于安全生产,提取标准和使用范围应符合财资〔2022〕136 号 《企业生产安全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 | £提取额度不足 £超范围使用支出 £提取标准和使用范围符合要求 | 检查相关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
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据实开支符合规定的安全生产费用,建立安全生产费用使用台账。 | £未建立使用台账 £建立使用台账,台账与安全生产费用支出发票、收据、转账凭证等真实凭证不一致 £建立使用台账且与实际支出一致 | 检查相关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
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内外部监督机制。 | £未建立监督机制 £已建立监督机制 | 检查相关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
3 | 安全培训到位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安全生产法和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要求,建立健全安全培训工作制度,确定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 | £未建立安全培训制度 £未明确安全教育培训主管部门 £安全培训制度内容不完善 £建立完善的安全培训制度并明确培训主管部门 | 查阅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资料。 |
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明确培训时间、培训学时、培训内容、培训对象、培训资金等并及时调整,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 | £未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 £未制定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 £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内容不全面 £已定期识别安全教育培训需求,制定完善的培训计划和实施方案 | 查阅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资料。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进行全员安全培训,包括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其他从业人员。企业使用被派遣劳动者、灵活用工人员的,接收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学生实习的,从业人员调整工作岗位或者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对其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岗位操作人员转岗和离岗6个月及以上重新上岗者,应进行车间 (工段)、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 £未进行全员安全培训 £未将劳务派遣人员、灵活用工人员、实习人员、外包施工人员等相关方纳入培训范围 £未对转返岗人员、四新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已进行全员安全培训 | 查阅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资料。 |
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培训的内容和时间应当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国家、地方标准的规定。(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煤矿、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取得相应任职资格的,应当自初次领证日期起每年参加再培训并考试合格;考试不合格的,重新参加再培训。) | £主要负责人未培训合格 £安全管理人员未培训合格 £已取证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定期再培训 £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符合规定 | 查阅企业安全教育培训资料。 |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 £未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 £存在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持假证、证书过期仍上岗作业现象 £已建立特种作业人员台账,并全部持证上岗 | 查阅特种作业人员相关资料。 |
企业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不得上岗作业。 生产单位的其他从业人员,在上岗前必须经过厂(矿)、车间(工段、区、队)、班组三级安全生产培训教育。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高危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其他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学时。) | £未全部实施三级培训教育 £未建立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学时不符合要求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档案或记录不全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内容走过场、无针对性、与实际需求不符 £未实施培训教育效果评价 £从业人员培训教育符合要求 | 查阅企业教育培训相关资料。 |
落实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制度。 | £未落实“晨会”制度 £“晨会”作业人员参加不全,未签名 £“晨会”组织程序和内容不符合制度要求 £未将“晨会”纳入本单位安全生产会议制度体系,未将“晨会”制度落实纳入全年安全生产工作重点内容,未将“晨会”制度落实情况纳入职工考核 £“晨会”制度落实情况较好 | 查阅“晨会”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
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主要负责人要牢固树立“开工第一件事就是讲安全、抓安全”的思想,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责任,把安全生产“开工第一课”作为复工复产准备的必要内容和重要工作,亲自组织、亲自授课,确保开工安全、生产安全。 | £未组织开展“开工第一课” £主要负责人未亲自组织和授课 £“开工第一课”授课时间、授课内容不符合要求 £已实施“开工第一课”制度且符合要求 | 查阅“开工第一课”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
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 | £未定期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 £定期组织开展事故警示教育 | 查阅事故警示教育制度建立落实情况。 |
企业应通过安全文化建设,促进安全生产工作。企业应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引导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态度和安全行为,逐步形成为全体员工所认同、共同遵守、带有本单位特点的安全价值观,实现法律和政府监管要求之上的安全自我约束,保障企业安全生产水平持续提高。 | £未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采取多种形式的安全文化活动,开展企业安全文化建设 | 查阅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培育情况。 |
4 | 基础管理到位 | 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应当设置安全总监。安全总监应当具备基本条件。 | £符合条件的生产经营单位未依法设置安全总监 £安全总监不符合基本条件 £安全总监设置符合要求 | 查看安全总监配备情况,是否符合条件。 |
生产经营单位应按照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足够数量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生产人员配备应符合《安全生产法》、《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等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使用劳务派遣人员从事作业的,劳务派遣人员应当计入该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人数。) | £未设置安全管理机构或配置安全管理人员 £配置安全管理人员数量不足 £注册安全工程师数量不足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配置符合要求 | 查看安全管理机构配置和人员配备情况,是否符合条件。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有健全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至少应当包括安全生产资金投入、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安全设施和设备管理、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安全生产检查、风险分级管控、隐患排查治理、危险作业管理、安全生产奖惩、应急预案管理、事故报告和事故应急救援等制度。) | £未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不全,有漏缺 £安全管理制度、操作规程内容不完善或不符合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要求 £未下发到工作岗位执行 £未定期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和适用情况进行检查、评估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健全,执行良好 | 查看安全生产制度、操作规程建立和落实情况。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制度,按照安全风险分级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并落实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通过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信息公示栏等方式向从业人员通报。其中,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及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 £未建立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 £风险分级管控清单、安全风险管控措施不全面 £重大或者较大风险,未制定专项管控方案,未采取限制或者禁止人员进入、定期巡查检查等安全风险管控措施 £未有效执行事故隐患排查并及时整改消除 £未建立事故隐患台账(含重大隐患台账) £隐患排查治理台账记录不规范、未明确整改责任、措施、时限,或未及时整改 £排查出的重大事故隐患,未按规定报告,未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和监控措施,未制定和落实治理方案 £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重预防机制运行良好 | 查阅企业建立运行安全风险防控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定期开展安全风险评估和危害辨识工作有关记录。抽取2处风险点,对照管控措施,查看落实情况。查阅定期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有关记录。抽取2处现场隐患,查看整改完成情况。 |
生产经营单位进行爆破、吊装、悬挂、挖掘、动火、临时用电、危险装置设备试生产、有限空间、有毒有害、建筑物和构筑物拆除,以及临近油气管道、高压输电线路等危险作业,应执行审批制度,并符合《山东省安全生产条例》及相关规程、标准要求。 | £未建立危险作业管理制度、规定、操作规程 £未实施危险作业许可管理 £危险作业许可手续、资料不齐全 £危险作业管理资料齐全 | 查阅企业动火、高处、进入受(有)限空间、吊装等危险作业的制度措施规定及作业票等记录。 |
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设备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或者出租给其他单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与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租赁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生产经营单位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对施工项目的安全管理,不得倒卖、出租、出借、挂靠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施工资质,不得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转包给第三人或者将其承包的全部建设工程支解以后以分包的名义分别转包给第三人,不得将工程分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 | £未建立外包项目管理制度及管理流程 £存在发包给不具备相应资质、条件的单位或个人的行为 £未与承包单位签订安全协议或安全协议未明确双方安全职责和具体条款 £未对承包单位入场作业人员实施培训教育 £未组织施工现场安全检查,存在“以包代管”“包而不管”现象 £未对外包施工危险作业审批、审核并安排专人现场监督 £外包管理符合要求 £不涉及外包项目 | 查阅企业外包单位相关资料,分别访谈企业专门负责外包单位管理的人员、外包单位项目负责人员、外包单位一线岗位职工。 |
生产经营单位是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当将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生产经营单位对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的管理应符合《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办法》。 | £未将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 £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从事危险岗位工作和危险作业 £未与劳务派遣单位订立劳务派遣协议或未与用工人员签订劳务合同 £未对劳务派遣人员或灵活用工人员进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安全操作技能的教育和培训 £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管理符合规定 £不涉及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使用 | 查阅将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管理情况。 |
生产经营单位应推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吹哨人”制度,落实内部事故隐患举报奖励。 | £未建立内部事故隐患举报及奖励管理制度 £未畅通一线从业人员举报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通道 £未按照要求对举报事项发放奖励 £内部事故隐患举报制度落实执行良好 | 查阅隐患排查奖励制度,对照隐患排查治理台账查看隐患排查奖励落实情况。 |
5 | 应急救援到位 | 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 £未建立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已建立制度 | 查阅事故应急救援制度。 |
建立健全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依法编制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 □未建立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不健全或未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已建立健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体系并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 | 查阅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资料。 |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基本规范》(AQ/T 9007-2019),组织开展应急预案演练。 高危和人员密集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半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2年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每半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1次综合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3年对所有专项应急预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每年对所有现场处置方案至少组织1次演练。 应急预案演练对周围人民群众正常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要提前进行公示告知。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参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演练评估规范》(AQ/T 9009-2015),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 □未组织开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 □应急预案演练频次不足 □未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总结 □已按规定定期组织演练 | 查阅应急预案演练记录和评估总结等资料。 |
高危和人员密集单位应当依托本单位从业人员建立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并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规模较小的高危和人员密集单位,可以不建立应急救援队伍,但应当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并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应急救援队伍应当制定应急救援行动方案,定期组织训练,并每月至少开展1次救援行动演练。 | □未建立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 □未指定兼职的应急救援人员且未与邻近的应急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 □未定期组织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行训练 □已建立专职或者兼职应急救援队伍且定期组织专兼职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行训练 | 查阅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和演练情况。 |
企业应按规定建立应急设施,配备应急装备,储备应急物资,并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可靠。 | □未配备应急装备、器材 □应急装备、器材未进行经常性的检查、维护、保养 □已配备符合要求的应急装备、器材,并经常性检查、维护、保养 | 查阅应急设施、物资、装备配备等情况。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