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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推动建立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8-23 09:15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


各区市应急管理局,国家级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南海新区住建交通与应急管理局

根据《威海市化工行业安全生产整治提升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工作部署,市应急局推动建立全市装置设备带运行、老旧装置、高危细分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控长效机制,严密防范重大安全风险,坚决遏制各类事故发生。现提出以下要求,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一、工作内容

(一)常态化开展装置设备带运行排查整治。对涉及易燃易爆、剧毒物料的装置、设备、管线,持续开展安全诊断和分类整治,落实常态化排查管控措施。

(二)全面排查评估老旧装置。对涉及重大危险源、重点监管的危险化工工艺、毒性气体和爆炸品,且主要反应器等设备设施未来5年内达到设计使用年限或实际投产运行时间超过15年的装置进行排查评估,落实常态化管控措施。

(三)高危细分领域整治提升。对涉及液氯生产、氟化工艺重氮化工艺和液化烃储罐区的企业实施分类整治。对新建高危细分领域企业,将整治情况纳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条件,强化安全准入。

二、工作要求

(一)企业层面

1.装置设备带运行。对照12条整治重点内容(详见附1),每季度开展一次自查,形成装置设备带运行台账,制定整治措施,明确整治时限,限期完成分类整治。

2.老旧装置排查评估。对照《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老旧装置安全风险评估指南(试行)》(详见附件2),每半年开展一次自查评估,确定老旧装置管控清单,编制装置一策,实施分类整治。

3.高危细分领域整治提升。对照高危细分领域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指南(详见附件3-6),每年开展一次由企业主要负责人组织、全员参与的常态化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治理,形成问题隐患和整改措施清单,及时整改问题隐患,实施整治提升。

(二)政府层面

1.各区市应急管理部门。全面掌握本辖区内装置设备运行、老旧装置、高危细分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控情况,每月25日前报送《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控情况统计表》。将重点领域作为日常监管、执法检查的重点对象,至少每年实施一次全覆盖执法检查,采取挂牌督办、跟踪落实、停产取缔等措施,严格监管执法。指导和督促有关企业按要求将工作情况录入危险化学品登记系统。

2.市应急局。对全市装置设备带运行、老旧装置、高危细分等重点领域安全风险防控情况进行指导、跟踪和督办,适时开展专家指导服务,并实行定期调度通报制度,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区市和企业进行通报、约谈。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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