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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市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3-23 21:1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


各区市应急管理局,国家级开发区经济发展局(应急管理局),南海新区住建交通与应急管理局:

深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按照省应急厅《关于开展2023年度全省工矿商贸企业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的通知》要求,定于3月下旬至10月在全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领域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以下简称专项行动,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最重要的基础性工作之一,是提升从业人员安全素质、消除隐患、预防事故的重要举措,也是坚守安全红线的第一道防线。抓教育培训是“八抓20条”创新措施的首要措施,是落实“培训不到位、制度不落实就是重大隐患”理念的重要举措。通过专项行动,督促企业认真履行安全培训主体责任,严格落实安全教育培训计划,明确安全生产应知应会、必学必训内容,开展覆盖全链条、全岗位的全员集中培训学习,以强化全员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操作技能,规范安全作业行为,推动安全培训到位、制度落实到位,提升企业控风险、除隐患、防事故的能力和水平。

二、参加企业及人员范围

(一)企业范围: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贸行业企业,做到所有企业全覆盖中央驻鲁二级企业、省管企业总部及分公司由市级负责组织)

(二)人员范围:企业全体从业人员,包括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所有安全管理人员及一线岗位员工。

三、学习培训内容

理论培训学习内容主要分为共性内容和专项内容2部分。共性内容是全省安全生产“八抓20条”创新措施等重要制度措施(附件1);专项内容是按照不同行业领域划分的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等重要文件和技术规范。实操培训学习内容由企业结合岗位设置具体确定,应当包括岗位基本操作技能以及安全风险辨识管控、隐患排查治理等内容。

理论培训学习内容将通过山东省应急厅门户网站、微信公众号和“学习强安”平台等渠道公开发布并持续更新;企业培训学习内容必须覆盖但不限于公开发布的内容,应当结合行业领域特点、生产工艺流程、岗位实际需要进行完善和补充。

方法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大学习(即日起至831日前完成)

各区市负责督导企业组织全体从业人员开展自主学习。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总监、安全管理人员侧重于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重要文件规定及安全生产管理知识;从业人员重点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操作技能、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岗位应知应会知识。

(二)大培训(与大学习同步开展、穿插进行)

1.企业全员培训。各企业要结合行业领域、现有岗位专业特点,采取公司(厂矿)级、车间(部门)级、岗位(班组、工段)级“三级”培训的方式,分层次对所有人员轮训一遍,对重点岗位人员集中培训一次;可以将大培训列入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培训结束后,要如实记录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时间、内容、参加人员以及考核结果等情况。

2.重点人员定向培训。依托在线培训平台,省厅将适时针对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环节、重点人群,分类制定培训内容,实施精准定向培训。有效完成全员定向培训任务的,企业可计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业绩或员工个人培训记录。

3.内训能力建设。企业注重挖掘企业内训潜力,加强内训师队伍建设,利用“大培训”活动培养选拔从业经验丰富、安全素质过硬、操作技术熟练的员工作为企业内训师。积极发挥内训师作用,结合“师傅带徒弟”、老带新等制度措施,引导企业结合岗位实际按纲施训、因材施教。

区市可结合本地区工作安排,适时组织对辖区内有关企业和人员的其他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三)大考试(930日前完成)

1.考试试题编制和下发。6月上旬,省厅将通过省厅网站学习专栏和“学习强安”平台,完成共性内容考试题库的完善和上传,供各企业组织学习和组织企业有关人员考试。定向培训结合实际培训情况单独制定考试题库,实时上传。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全省统一考试。市应急局负责组织规模以上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的考试,915日前完成;各区市应急局负责组织规模以下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的考试,930日前完成。各区市应急局统筹安排辖区内考试人员分批次到当地理论考试场所上机参加考试,具体时间由市应急局统筹确定另行通知。考试试题从专用考试题库中随机抽取,卷面分100分,考试时间为60分钟,考试成绩80分为合格。考试不合格的由区市组织一次补考,1020日前完成,同时考试系统关闭。对存在无故不参加考试、参加补考仍不合格等情形的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市(区市)应急部门对其进行约谈,对其所在企业采取针对性监管措施。

3.企业员工考试。由各企业自行组织,930日前完成。企业自主培训后,要认真研究确定各岗位人员理论和实操考试内容,自行组织全体从业人员考试,如实评定并记录考试成绩。

四、工作要求

加强组织领导各区市应急局高度重视本次专项行动,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成立行业监督管理、安全培训考核、安全生产执法等科室共同参与的专项行动工作专班领导小组,明确各科室专人负责参与专项行动组织实施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切实摸清底数。区市应急要指派专人,按照行业类别统计规模以上、规模以下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名单(附件2),录入考试系统,531日前统计完毕,报市应急局,作为参加全省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基数。企业或人员名单需要变更的,各区市及时汇总变更情况并说明原因上报市局,市局每月5日前报省厅统一申请变更。

强化督导检查市局将适时对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集中督导组织实施、全员覆盖情况以及取得的工作成效。并结合日常执法,检查企业落实安全培训主体责任、执行安全培训制度、开展全员安全培训等情况。

(三)落实考核奖惩。区市要明确保障措施,鼓励企业将“大学习、大培训、大考试”专项行动与年度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有机结合,培训学习情况计入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业绩或员工个人培训记录;可以结合实际制定奖励政策,积极选树“优秀组织单位”和“学习标兵个人”。各区市要认真对待日常调度、督导检查、考试结果和定向培训、“学习强安”专题培训等情况,市局将综合考量客观评价各区市专项行动组织实施情况及工作成效,定期通报并作为本年度对各区市安全生产考核事项评定的重要依据。

(四)认真调度总结。区市要根据市应急局调度,定期总结上报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时发现、协调解决工作中存在实际问题。731日前,要形成阶段性总结,如实填报《专项行动执行情况汇总表》(附件3),一并报送应急1125日前,要形成整体工作总结,如实填报《专项行动执行情况汇总表》(附件3)《专项行动大考试作弊、不及格和缺考人员名单》(附件4),一并报送市应急

联系人:张磊,宁一蕾;电话:5210779;内网邮箱:应急局基础科;公务邮箱:yjjjck@wh.shandong.cn

 

附件:1.理论学习内容

2.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人员名单

3.专项行动执行情况汇总表

4.专项行动“大考试”作弊、不及格和缺考人员名单

 

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2023323


附件1

理论学习内容

(一)共性内容

1.安全培训考核

主要文件:《山东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指导意见》(鲁安发﹝2022﹞6号)《关于规范和加强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应急发〔2022〕6号)

2.分类分级监督管理

主要文件:《关于进一步强化企业安全生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鲁安发〔2022〕8 号)

3.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

主要文件:《关于实施〈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定级办法〉的通知》(鲁应急发〔2022〕5号)《关于持续深化双重预防体系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工作的通知》

4.安全生产“晨会”

主要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安全生产“晨会”制度规范(试行)的通知》(鲁安发〔2022〕4号)

5.开工“第一课”

主要文件:《关于印发强化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扎实开展开工“第一课”活动通知》(鲁安办发〔2021〕16号)

6.安全总监

主要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总监制度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鲁政办字〔2021〕60号)

7.安全生产诊断

主要文件:《关于加强企业安全生产诊断工作的实施意见》(鲁安发〔2022〕2号)

8.重大隐患直报

主要文件:《关于印发重大安全生产隐患直报工作规定的通知》(鲁安办发〔2021〕37号)

9.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

主要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全员安全生产责任清单的通知》(鲁安办发〔2021〕50号)

10.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

主要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劳务派遣人员和灵活用工人员安全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应急发〔2022〕7 号)

11.危险作业报告管理

主要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企业危险作业报告管理办法〉的通知》(鲁应急字〔2022〕70 号)

12.安全生产举报奖励

主要文件:《关于印发山东省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鲁应急发〔2021〕3号)《关于推行安全生产有奖举报“吹哨人”制度的意见》(鲁应急字〔2022〕86号)

(二)专项内容

1.非煤矿山企业

主要内容:金属非金属矿山重大事故隐患判定标准、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规程、尾矿库安全规程。

2.危化品企业

主要内容:山东省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点生产安全行为负面清单。

3.冶金等工贸企业

主要内容:工贸企业安全生产重大隐患判定标准、有限空间作业安全规定等。


附件2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人员名单(规模以上)

序号

、县(市、区)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单位类型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

单位名称

















































填报单位(盖章):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备注:1.主要负责人是指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都要参加学习培训和考试,须逐人填报。

              2.本表由企业填写后报市、县(市、区)应急局录入考试系统;同时应急局汇总报省应急厅。


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总监人员名单(规模以下)

 

序号

、县(市、区)

姓名

职务

身份证号码

联系方式

单位类型

(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

单位名称









































填报单位(盖章):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备注:1.主要负责人是指董事长、总经理、实际控制人,都要参加学习培训和考试,须逐人填报。

              2.本表由企业填写后报市、县(市、区)应急局录入考试系统;同时应急局汇总报省应急厅。


附件3

专项行动执行情况汇总表

行业

门类

企业数量

参学

人数

参学率

企业组织考试

县(市、区)组织考试

市组织考试

考试人数

参考率

及格

人数

不及格

人数

合格率

考试

人数

及格

人数

不及格人数

合格率

考试

人数

及格

人数

不及格

人数

合格率

非煤矿山

















危险化学品

















烟花爆竹

















冶  金

















有  色

















建  材

















机  械

















轻  工

















纺  织

















烟  草

















商  贸

















合  计

















填报单位(盖章):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备注:本表由各市、县(市、区)统计填报,应急局汇总报省应急厅。


附件4

专项行动“大考试作弊、不及格和缺考人员名单

姓名

县(市、区)

企业名称

人员类型

初考分数

补考

分数

备注




主要负责人(具体职务XX

XX

XX

缺考的在当次考试分数中备注缺考;作弊的在当次考试分数中备注作弊




主要负责人(具体职务XX

缺考

缺考




主要负责人(具体职务XX

缺考

XX




主要负责人(具体职务XX

XX

缺考




主要负责人(具体职务XX

作弊





主要负责人(具体职务XX


作弊

                                  填报单位(盖章):            审核人:          填报人:            联系电话:

                                  备注:本表由各市、县(市、区)统计填报应急局汇总报省应急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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