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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有奖举报


发布日期:2023-02-22 14:47 访问次数: 信息来源:威海市应急管理局 字号:[ ]


  一、举报受理范围

以下行业领域:金属与非金属矿山(含尾矿库)、化工(含石油化工)、医药、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石油开采、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工矿商贸领域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

1.涉嫌存在事故隐患的;

2.涉嫌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

3.涉嫌瞒报谎报生产安全事故的。

 

  二、举报方式

1.应急管理部举报系统。网址:https://dctjfx.mem.gov.cn/aqscjb

2.“应急管理部安全生产举报微信小程序

3.可以拨打“12345”政务服务便民热线、威海市各级应急管理局举报电话进行举报

威海市举报电话:5225629;

环翠区举报电话:5218910;

文登区举报电话:8360066;

荣成市举报电话:7562158;

乳山市举报电话:6667261;

高区举报电话:3919708;

经区举报电话:5982540;

临港区举报电话:5551889;

南海新区举报电话:8963738。

4.来信、来访举报地址:威海市环翠区人防路1号,威海市应急管理局,邮编:264200。


三、安全生产举报要求

1.举报人对事故隐患和非法违法行为,按照属地原则实行逐级举报制度。各区市(含国家级开发区、南海新区)应急管理部门无法受理或者未及时处理的,举报人可以向市级应急管理局举报。

2.举报人应当提供真实有效的联系方式,鼓励实名举报,以备核查过程中了解举报线索、反馈结果和发放奖励。举报内容应包括明确的被举报对象、具体的事故隐患和非法行为。


四、不予受理的情形

1.同一举报事项已经受理,举报人再次举报的;

  2.无明确的举报对象、举报事项以及违法违规事实不清楚的;

  3.向应急管理部门提出意见建议、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以及人民法院、仲裁机构和其他行政管理部门或者社会调解机构已经受理或者处理的;

4.其他依法依规判定不予接收的。


五、奖励标准、发放方式

《威海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办法》威应急发〔2021〕33号)

http://www.weihai.gov.cn/art/2021/12/27/art_103264_10396.html

《威海市安全生产举报奖励标准(2022版)》(威应急发〔2022〕27号)

/art/2022/7/25/art_29541_326622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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